(2022年5月25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)
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查、批准十二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。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二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。
大会认为,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旗帜鲜明正风肃纪反腐,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,党风政风持续好转,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,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。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领导下,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,坚持稳中求进、坚定稳妥,实事求是、守正创新,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,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,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,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、创造新的辉煌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。
大会要求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、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,忠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,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,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永葆自我革命精神,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,持续深化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一体推进,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,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,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为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障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